;南宋时期,州郡县在查案时仵作的验尸报告已经非常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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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有了《验尸格目》和《正背人形图》,每次查询凶案后一式三份,一份留在死者所在的地方,一份给死者死者家属,一份给提点刑狱司,这哪里不系统了?”地方上的某位仵作感觉自己能力受到了质疑。
他们大宋的仵作,已经比前朝优秀很多。
提点刑狱司的官员同样赞同:“咱们地方上各部门配合得当,每每遇到凶案,会根据凶案现场的尸体情况填写文件《检验格目》,上面对五官、身体各个器官、四肢上的伤势,会进行明确记载;\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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