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六月十日,天气晴好,负责记录今日发生诸事的羊尾和几名族人,在纸上奋笔疾书,等回去后再誊写到竹简上。
“告曰:天穹垂象,地火昭刑,今以祖灵之名,正告四方:有枭獍之徒名苗木诸人,恶狼之性,蛇虺之心。我部初到,赐以粟米肉食而忘饥馁,授以矛戈工具而御豺狼。然其负恩噬主,叛离部族,逆天悖德,伤人窃物之时,其罪有三:
一曰背部族之盟。昔盟于燧火之泮,歃鹿血而饮星辉,誓曰“手足同骨,肝胆共照”。然此獠窥我仓廪如豺窥羔,夜盗陶盐而伤守者,裂兄弟之肤,践盟约如腐草。
二曰乱天地之序。挟我族器物投奔林部,献猎兽之术于仇雠,引豺狼之众犯我营地。掠仓库之物,击族长部众,清溪染秽,青岩蒙尘。
三曰绝交流之道。诱哄林果为首,不顾部落长幼,聚部落者六,猎手一百五,践踏营地,幸有熊部艰难御之,尽皆俘获。昊天为之晦暗,山灵因而泣血,纵虎豹尚知不食同巢,蛇蝎犹避同穴之噬。
观其行,枭鸟啄母目;究其心,毒蛛缠友足。依部落之规,今当施极刑:缚其四肢跪于地,散其束发,乃用利刃斩其首、砧其身,弃尸于荒野,任由虫蚁蚀其骨肉,骨殖碾粉洒于八荒。
我部众人拭目观刑,各部落当刻此于简牍。自今日始,叛族者必受风雷之殛,负义者当遭万蛇之啮。谨以枭獍之血,祭我暴熊之旗!”
苗木等四人被捆住手脚,跪在临时搭建起来的祭台上。
这几人运气很好,在攻击熊部落的时候,只有一人被弓箭射中,伤重不治,剩下的三人和六部的最后一个族长,全都完好无损。
祭台上,苗巫跳完了最后一个舞步,熊洪便向台下观刑的族人们,宣读了他连夜绞尽脑汁写出来的“审判词”。
苗木几人在台下几百号人的注视下,早已泣涕横流、大小便失禁,让闻到味道的族人嫌弃地往后退了退。得知自己即将被处死,这几人本能地想要挣扎、哀求,但熊洪早就派人堵住了他们的嘴。
台下族人只觉得快意无比,要说当初苗木被从族长的位置赶下来之时,还有不少同情者,但经过他的背叛,这些同情者全部变成了仇视者,尤其是他带人抢夺物资、打伤族人的行为,更是不可容忍。
更何况他还带着其他部落来攻击、抢夺部落的物资,这种行为,就跟熊部落周围的两种鸟兽一样,枭为恶鸟,生而食母;獍为恶兽,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