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的伪装者!瞧瞧你那身衣服,你本来是不是想找利爪的战甲?!你妄想!只有我知道它在哪里!!”
“——住手!”布鲁斯突然冷声说。他猛地上前一步,抓起平板电脑匆匆一挡,所有人都看见一枚锋锐的金属飞镖劈开电子产品袭向林肯,最后以毫厘之差嵌进墙里。“你想杀了他吗?”布鲁斯问。
夜枭脸上仍挂着笑。“不算太想,但如果他再聒噪下去就说不定了。”这个笑中含有一些危险的东西:“而你,你要阻止我吗?”
夜枭同他异世界的兄弟对视。
他表面若无其事,其实仍感到心脏在胸腔里有力的跳动。……这并不常有。
多少年以来,他只是活着。在犯罪巷结束之后的那一晚,小布鲁斯的死亡同时带走了很多东西。托马斯仍记得血液粘在手掌上逐渐干结的感觉,用力搓一搓会掉下凝固的残渣:那是他亲兄弟的血。托马斯也记得那一晚过去之后面对媒体时自己的神色——托马斯以为自己在哭,以掩饰父母死亡的剧变,而阿尔弗雷德在旁边轻声提醒:“小心点,托马斯少爷,您笑得一口白牙都能被人看见了。”
真是有趣。多么荒唐。这个世界。
他逐渐在这个追名逐利的世界里挣扎活下来,他没有被别人吸干血,反而掉过头来把其他人的脊椎一并打断。这个世界就是这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那时候夜枭还不是很想死,当然更不想让别人活。
然后?然后小托马斯·韦恩成为了哥谭不具名的统治者。枭鸟的羽毛滑过这座城市的每一个夜色,带来恐惧,带来死水一样的安静——和金钱。
更有意思的是,这成为了小托马斯加入犯罪辛迪加的一份履历:这些拥有超能力的超级罪犯颇为认可他的才能。
多么好笑。多么荒诞。难道所有的世界皆是如此?
小托马斯想不起来自己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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