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n?」
余芳华对这种事情一听就来气,气愤地问:「然後呢?」
余芳华讶异地看向他,「儿子……」她觉得内心的暖意都快溢了出来,上前r0un1e他的脸颊,「你真是个好孩子!」
余芳华闪着亮晶晶的眼睛,追问:「那你喜欢她吗?」
「……」好成熟的应对方式。余芳华笑道:「那你以後如果有喜欢的nv孩子要告诉我喔!」
「拜托嘛。」
多年过去,男孩已渐渐长大。背上了更厚重的书包,套上了代表青春的制服衬衫,也开始有了自己的烦恼。
「ㄕㄣvㄓvㄒㄧ……?应该是这个沈,但是哪个ㄓv?哪个ㄒㄧ啊?」他皱起眉,光听司仪喊,根本就不可能会知道。
邱子橙一把掩起刚刚写的东西,警惕着问:「g麽?」
「喔。」
「你以後如果有喜欢的nv孩子要告诉我喔!」妈妈清亮的嗓音荡在他耳边。
他自言自语:「妈妈……我可能有喜欢的人了。」
可惜我的人生并没有像名字一样美丽。
为了不要再让自己重蹈覆彻、虚度光y,我时刻提醒自己正在念大学的第六年,并且绝不能念到第七年。
我这人勉强能称得上优点的就是各方面都「还可以」,这不是谦虚,是真的还可以。
我暂定的人生目标是考上书记官。没错,除了英文笔试有优势之外,基本上和我现在念的科系没有太大的关系。但无所谓,有目标已经很不容易了。
虽然我喜欢排球,
我的净土後来来了些固定入侵者,其中一位是把这里当睡眠室的短发nv孩,我都叫她睡觉nv。有一次我等图书馆开门时恰好遇见了她,由於鲜少见她正脸,一开始我也没认出来,是她後来和我搭上同一班电梯,又前往同一个自修区,这才发现的。
还有一位方框眼镜男。他应该是文组的,就他看的书判断,大致是历史相关科系。我大学六年,就看他写了四年的论文,所以猜测他应该不是研究生,而是博士班的人。
她会从其他楼层借上来看,或是坐在位置上盯着窗外发呆,有时还会急急忙忙地疯狂打字。我有一次不小心看见了,她似乎在写,还是儿少不宜的那种。
为什麽我会知道呢?因为那男的,初次来就东张西望,还时不时朝门口看。最後清秀nv一来,他就装认真,非常做作。听他们的对话,他似乎还营造了巧遇的假象。鬼才信。
他只要一和清秀nv对视,耳朵就会迅速变红,由於他的头发不长,挡都挡不住。以一般审美来说,他算是个帅哥,却不知道为什麽那麽腼腆。
观察他们两个月了,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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