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好了,彻底没机会再甩掉全部的跟屁虫了。
不过,这也不是多么需要关切的问题就是了。眼下的场面越混乱,天明之后对于丽莎夫人而言就越容易开脱。
犯罪分子都已经自乱阵脚地暴露了哎,逃之夭夭一去不复返了哎。你们还好意思再去为难一个啥都不知道,却被留下嚣张罪证的无辜妇人吗?
更何况,谁能保证那留下的嚣张罪证,不是刻意嫁祸呢?
连你们的头头那都被栽赃了哎。
这么一想,是不是就更能保她的安全了?
我可真是个小天才。
但是吧,我胸中的这一抹怒气又是怎么回事啊?
尤其是这越说就越气的事实……
倒也不难理解。
本来我计划地好好的,用那根只有狗男人才会知晓用途的短箭,再加上令牌,来作为丽莎夫人什么都不知道,都是我的错的有力证物应该足够的。
可现在,又是光耀半边天,又是夜路狂飙的,甚至还主动做些容易被记住的事来。
再加上这熟悉的剧情和熟悉的路线。那我干嘛还要多此一举地跑去那个狗男人家附近,去射他那一箭啊?
这还不是重点。
重点是,射都射了,偏偏当时还纠结什么“啊,留着这狗男人将来还要给丽莎夫人作证,还要护住丽莎夫人的,所以不能伤了他”之类的屁话。
就这样错过了大好的机会,没能直接钉到他身上去……
可恶啊。
就是因为现在的这样,我才是真恨啊。
老娘我还不如直接照着他面门射呢!!
反正都要用这样自爆老底的手段了,到头来根本就是恶气也没出,还惹了一身骚。
人都说,伤我最深的人唯有我自己。这句话现在看来真是一点也不错。
真是被自己偶然间形成的魔鬼操作深深地折服了。
现在就是希望丽莎夫人别太死板就好啦。该往我身上推就往我身上推嘛,反正我是不介意在这倒霉王国的境内再多接几个罪名的。
就这么胡思乱想间,我已经突出到了这宽敞主路的附近了。
果然还得是直线移动才是最适合我的方式呀。
你看看那小地图的指向,早就乱七八糟了。要是真按照方向指示的那样后知后觉,我又得在这小小的巷落里迷失了方向。
趁着黯淡的月光被乌云遮蔽,我当然是毫不客气地窜出藏身的房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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