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行动,尚未展开。因此,如果单从法理的角度来说,齐大善人和马先生,似乎只能说是犯罪未遂了。是啊,就算是以此将他们扭送至官府,似乎也治不了他们多大的罪。当然,小玲子此前所说的那样一件事情,又是另一回事了。单从法理层面,要扳倒这齐大善人,还是要花点心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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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来想去,最应该站出来,跟这个马先生算账的,其实就是我了。说起来,我这几年以来的经历,到时跟这个马先生,有着某种不解之缘。是啊,好几年之前,以总督为首的守旧派,就一直在紧锣密鼓地做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压制、镇压新生力量。而这个马先生,就是他们的鹰犬,充当着一个爪牙的角色。或许,他可以这样为自己辩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为了找一口饭吃,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之下,也只能做一些各为其主的事情了。然而,这种辩解,真的就站得住脚吗?
总督叫你去做事情,因为,那也算是他“分内”的事情。只是,你既然外出了,要怎样做,做到什么程度,还是要掂量一番的。说简单一点,你完全可以少几分恶行,少做一点伤天害理之事。所谓“公道自在人心”,就包含这样一层意思吧?你出门在外,总督对于你的某些行为,其实也是鞭长莫及的了。也就是说,到时候,你回去交差之时,避重就轻一番,总督府那一方面,也只能说你办事不力而已。真要治你的罪,只怕也找不到什么把柄吧?因此,“举头三尺有神明”,就是对那些所谓的差事,也还是要仔细斟酌一番的。
就算撇开城郊之外的那件事不论,这个马先生,也着实让人心寒齿冷。当初,我和涂头领、孙公子、雪儿姐姐,一行四人,只想着潜入总督府,展开特别行动,以期对光复大业有所裨益。然而,也就是这个马先生,先是假装顺从,然后,到了紧要关头,就伺机逃脱。这样还不算,还要大喊大叫,希望总督府的那些喽啰们能够捉住我们,以报私仇。他这样做,性质就很严重了,甚至,可以说是罪不容赦。
从根本上说,这个马先生,从来就不曾想着,要如何悔过自新、改邪归正。他真正所想的,依然是几年之前的那一套,就是如何维持旧有的秩序,如何站在苍生黎庶的对立面。在这一点上,他是不能饶恕的,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们的那次行动,没能够重创敌方的首脑部门,这样一来,她们就能够花更多的心思,来镇压新军。在我方攻城的时候,伤亡战损的比重,也就越来越大。由此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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