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生,并且他们的家彼此相隔都不远,平时晚上下课三人都是一起回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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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远、林千寻以及叶依诺走出了易升楼,三人并成一排,陆远走在中间。左右看了身旁两人一眼,陆远终于开口说话了。
“星海中学在齐源省东临市,我读初中的时候,父母都在那边工作,所以我初一、初二都是在星海中学念的。东临市是一个篮球兴盛的城市,那边的学生很多都喜欢打篮球,并且都打得很有特色。我第一次见到游宇洋的时候是在星海中学的篮球场上,当时好像是初一的第二学期,我们学校在打校级篮球比赛。那时的他好像不叫游宇洋这个名字!”
“那叫什么名字?”
林千寻和叶依诺同时问了出来,对于新人物的过去,是这个年龄段的女生们最感兴趣的事。
陆远左右打量了一眼,想起了今日游宇洋一身冷漠的样子,急忙道:“我记不得了,都过去这么久了!”
其实陆远并不是记不得游云这个名字,只是突然意识到在背后摆谈人家的故事,似乎不太妥当。叶依诺抬手敲了一下陆远的脑袋,俏声道:“记性真差,那就不管名字了,继续往下说吧!”
叶依诺平时就是这样的性格,大大咧咧的,凡是遇到不如意的情况,喜欢出手解决,班里的人都有些畏惧她。叶依诺的妈妈曾对她说过一句话:女孩子就应该凶一点,这样才不会被欺负!叶依诺也是一直秉承着她妈妈的志愿。
林千寻的性格则沉稳一些,不像叶依诺那样极致跳脱,但也不失该有的活泼可爱,毕竟她们都处在最好的花样年华!
陆远抬手揉了揉脑袋,也没有生气,继续道:
“那个时候游宇洋的身高还不到1米8,可篮球技术已是极其熟练。我亲眼见过他一人便打败了一支队伍,那场比赛,总比分我还记得是56:52,游宇洋一人就得到了42分!”
陆远眼中满是崇拜之意,在初中那个时代,篮球这项运动就是个人英雄主义的完美体现。在班级友谊赛中,如果有一个绝对实力远在平均水准以上的人,那么他就是这场比赛的个人英雄,他将完全主宰着这场比赛最终胜利的天平,游宇洋那个时候就是这样的人。
“后来游宇洋成了全校风云人物,学校里几乎所有人都认识他,而我也是那个时候感受到了篮球的魅力,开始学起了打篮球。”
“再后来呢?”这次发问的是林千寻。
“再后来,到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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