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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0章 钦定市长,整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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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市存在的最大意义,是为一定区域内的商人与工匠提供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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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治市内,他们将获得‘自由人’的身份,其私人财产在一定程度上能受到城市特色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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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则是要损害城市所在地区领主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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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城市下方的土地必然属于一位领主,该领主麾下的农奴还有可能脱离掌控逃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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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领主势必会与城市爆发冲突,并通过漫长的演变,达成一个双方都能妥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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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沼地公爵承认三河城的自治市地位,市议会则每年向公爵缴纳一笔城市税换取公爵的庇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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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看起来好像对公爵非常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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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河城连带西郊地区合计有三万多人口,其中还包括大批富商与熟练工匠,每年所生产的财富堪称一个天文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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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三河城每年却只需要向公爵缴纳一千北境金盾的城市税,也就一个大型男爵领的年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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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有人会疑惑,为何公爵不直接统治三河城,这样岂不是能获取更多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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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如果公爵不认可三河城的自治地位,那这些商人与工匠压根就不会在此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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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大不了渡过河,去静河南岸建立新的城市,并归附于谷地公爵或镜铁伯爵等其他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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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你这领主不愿意庇护我们,有的是领主愿意庇护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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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分散的权力结构,为商人与工匠提供了相对丰富的可选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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