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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硬往上顶,只会像镰刀面前的韭菜一样被割倒。
当三十多个“身外形”被砍翻在地时,他已经杀到了本体的跟前。
对于后者来说,是豁上这条命去拼一把还是赶紧脚底抹油跑,是一个需要在电光火石内做出决定的判断题。
一霎之间,它下定了决心,选后者。
于是就看这么个白色的巨大身影放弃了一切抵抗,抹头就跑,那步伐决绝无比,大有“房子我也不要了”的劲头儿。
有一说一,项骜跑的虽快,可前面提过,它在直线速度上是有优势的,所以一追一赶之下距离在逐渐拉大,同时“熊孩子”对地形的了解程度也不是这边能比的,导致在几个七拐八绕后,到底是给跟丢了。
另一边,发现两者都不在视线之内后,天残道:
“二弟三弟四弟,咱们得防着它调虎离山,来,把小姐围起来。”
不等卢珊珊反应怎么又叫上“小姐”了,四只鬼正东正西正南正北四个方向一个地方一个,将自己圈在了里面。
不过直到项骜回来,也没发生什么事,那“熊孩子”确实是跑了,为了逃命四肢并用就差直接跳崖,根本没工夫搞别的。
这边回来皱起鼻子狠狠的喷出一股热气,道:
“算这孙子跑得快,不然非剁了它。”
“我也以为你能砍死它呢,没想到这家伙溜的这么麻利。”
“也罢,看在这货当年杀过俄国鬼为父母报仇,也是条汉子的份上,放过一马也不是不可以,但别让我再碰上。”
说完这话,项骜在“熊孩子”的“山洞别墅”里好好转了转,看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东西,各种器具的确不少,但没有什么是用得着的,最后啥也没带,只是道:
“走吧。”
“我看有不少做工挺精致的小玩意儿,你不拿一个当纪念品?”
“我又不是小偷,不来贼不走空那一套;我是奔着实用主义去的,不然这里就是有块金砖我也不会拿。
你得明白这是在什么地方,体力比任何物件儿都宝贵,所以别说没用,哪怕是有用但用处不够大我都不会带。”
卢珊珊听的一撇嘴,道:
“知道你最理性行了吧。”
项骜没说话,只是一摆头做了个“继续赶路”的表情,遂走到前面重新启程。
这次离开一直在雪山之中走了几天几夜,再也没发生什么事情,碰上了两次小规模的暴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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