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只敢撇撇嘴心里埋怨几声“你又没问”然后出去叫人,而等来人进屋后,李正义上下打量了一下,感觉有点眼熟,遂问:
“你是项骜那个乐队里的成员吧?”
“对,我是鼓手,我叫陈菲媛。”
“嗯,我记得我见过你,看来没记错;那坐下说吧,你怎么证明项骜不在场。”
“我...我暗恋他很久了,在他开公司不怎么上学也不参加演出后就经常去那边等,偶尔等到了会跟着走一段路,他不知道,但我觉着那也算一种陪伴吧,就当做是我俩一起走的。
去年10月11日晚,我正好等到了一次,我在后面跟了很久,直到他回家;而回家的时间我也记得,和证据中所说的对不上。”
“你等一下,这里有两个问题,首先是项骜这个人反侦察意识极强,我去跟都未必能不被发现,你怎么做到跟了这么远还不止一次却没让他察觉的?
然后,证据目前是严格保密的,你又是从哪里看到的?”
“我觉着可能是他没想到我会去这么做,然后他大部分时候从公司回家都是骑摩托的,冷的时候也会开车,只有很少一部分是徒步走着,而每次大概都是有想不通的事情借着路在路上的空档好好琢磨琢磨。
所以项骜没有防备,注意力又高度集中,才没注意到我吧。
证据的话,警官您找的几个本地律师我也去咨询过了,从他们那里问出来的。”
“听起来你对他的了解可远超过一个鼓手和主唱之间的关系了。”
“我说过,我暗恋他很久了;您可能永远都不会理解暗恋的力量会让一个人默默了解另一个人多少。”
李正义闻言想了想,随后表示赞许的点了点头,接着另起话头道:
“但你只是这么说也改变不了什么,那边有视频,有人证——”
话未说完便被陈菲媛打断,她道:
“视频,我也有。”
“嗯??拿来看看。”
在随身的一个小挎包里,一只手机被拿了出来,还是当时的最新款7650,也是第一批具有拍照和录像功能的型号。
找到文件打开后,李正义细细的看了半天,发现虽然不长,只有几分钟,但关键信息,如日期、在那条街上等都有了,以及一个最为关键的地方:距离。
之前说过,不管是酒吧还是酒店,那些480P分辨率的视频离远了只能看个大概,无法分辨面部特征,而7650的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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