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不服而心怀怨恨的。郡中的百姓为他立了生祠,称作于公祠。
东海郡有个孝妇叫周青,年轻守寡,又无子女,很恭谨地奉养着婆婆,婆婆想让她改嫁,她始终不答应。她的婆婆对邻居说:“我这孝顺媳妇事奉我很勤劳辛苦,我怜悯她年轻守寡又没有子嗣。可是我年纪大了,却这样长时间地拖累年轻人,这可如何是好啊!”
后来老太太为了不再拖累媳妇竟然自缢身亡。而老太太的女儿却上告县官说:“媳妇杀死了我母亲。”县吏逮捕了孝妇周青,孝妇周青辩解说不是自己杀害了婆婆。但在县吏的严刑逼供下,孝妇周青最后竟屈打成招。
此案上报到郡曹府,于公认为这个妇人奉养婆母十多年,以孝顺闻名乡里,一定不会是她杀害了其婆母。太守却不同意于公的分析,于公竭力争辩,最终也未能说服太守,于是他抱着判决书在郡曹府上大哭,并借口有病。
太守最终还是以谋杀婆母之罪将孝妇周青处以死刑。孝妇周青冤死以后,郡中大旱了三年。后来新太守上任,占卜大旱的原因,于公说:“那位孝妇不该死,前任太守一意孤行强行决断,灾祸恐怕是由此而生吧。”于是太守杀了一头牛,亲自前往孝妇的坟前祭奠,并为她立了墓碑,以表彰她的孝行,天上果然立即降下大雨,当年该郡五谷丰收。郡中人由此更加敬重于公。
天既知孝妇之冤,为何不降灾郡守,乃独肆虐郡民,此理令人难解。
当初于定国的父亲于公在世时,他家乡的里门坏了,同乡的父老要一起修理,于公对他们说:“把里门稍微扩建得高大些,使其能通过四匹马拉的高盖车。我管理诉讼之事积了很多阴德,从未制造过冤案,因此我的子孙必定有兴旺发达的。”
里人素敬重于公,如言办理,果然于公殁后,有子于定国,出掌吏事,超列公卿。既任廷尉,哀矜鳏寡,罪疑从轻,与前此张汤杜周等人,宽猛迥别。都下有传言云:“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张释之系文帝时人,见前文。于定国为廷尉,民自以不冤。”
于定国雅善饮酒,虽多不乱,冬月大审,饮酒越多,判断越明。
又恨自己未读经书,辄向经师授业,学习《春秋》,北面执弟子礼,因此彬彬有文,谦和儒雅。大将军霍光,亦很加依重。
至地节二年春三月,霍光老病侵寻,渐至危迫。
汉宣帝躬自临问,见他痰喘交作,已近弥留,不禁泫然流涕。
及御驾还宫,接阅霍光的谢恩书,谓愿分国邑三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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