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巨富之家,空有钱财而无兵马,无异于三岁稚童抱金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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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么行?楚霁向来是个有野心的,他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过“安分”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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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逢乱世,大丈夫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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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原书的男主?呵,楚霁要是这么信命,也轮不到他25岁就入围白手起家富豪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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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些年,他虽人在盛京为官,实则却在暗中发展自己的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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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乱世自保,甚至登上那个位子,就要有足够的钱财粮草和军士兵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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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面上他只是继承了一部分楚家的产业,烧制色彩明艳的琉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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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近年来风靡大雍,千金难求的宣纸、香皂、钧瓷、葡萄酒都是他的产业,就连银票和钱庄也是楚霁一手发明推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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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可敌国,不带一丝一毫的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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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三年,也足以让楚霁的心境发生一些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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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时代待的越久,就越能清晰地感受到,书中任何一点关于大雍王朝昏聩荒唐的渲染,落在百姓身上,都是真实而刻骨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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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上帝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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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这天下,要青史留名,更要海晏河清,天下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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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今年初,楚霁就做好了打算。放弃在盛京的经营,寻求机会,调任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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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地处北疆,最是穷苦不过的地方了。原书在前期对此着墨寥寥,却真正让楚霁心惊胆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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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光六年十二月,大雪,沧州十万黎民受冻而死,尸横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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