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清理干净,被下班回家的姚芬芳发现。最终促使姚芬芳决定帮她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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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假设的前提就是,姚芬芳当时不在家。但是姚芬芳为了能够合理顶罪,就必须把自己变成在家的状态,只有这样,她才能有充分的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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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排除嫌疑人作案嫌疑的关键,就是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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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起案子里,却反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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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芬芳必须证明自己在场,才能实施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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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觉得姚芬芳在请假这一点上面说谎,有两种可能性。要么,二十八号那天晚上,唐雪生孩子的时候,她其实并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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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家丽说:“但昨天石队带回来的考勤表上,说明她二十八号确实是白班。要么是代打卡,要么就是她有什么其他私事导致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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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摇摇头:“代打卡的可能性很低,流水线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不像办公室,还能偷偷懒,迟到早退让人代打卡。至于私事……这个得看石队他们关于姚芬芳社会关系的调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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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芬芳是离异的单身女性,如果彻夜不归连女儿都不管,那基本上就只有一种可能性,有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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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你继续说,那另一个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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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可能就是,唐雪生孩子的时间,其实不是二月二十八号,而是三月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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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乔家丽疑惑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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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三月一号那天姚芬芳是夜班,不在家,她想替唐雪顶罪的话时间上就不成立了,所以只能把生孩子的时间篡改到前一天。毕竟现在的情况是我们根本无法确认孩子遇害的时间,这件事只有她们母女俩个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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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姚芬芳白天在家啊,自己女儿一整天都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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