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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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奕本来只是随手拿起来看一眼,因为陶聪之前已经交代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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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拿起来一看,发现陆正峰发来的案件资料里居然还包含了前面的金店抢劫案的内容,并不仅仅只是陶聪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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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周奕就多看了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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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在九四年的三月初,当天早上七点,一家位于商业街的金店,营业员刚打开店门,连灯都没开,突然就冲进来三名戴着白色口罩的劫匪,一人手持尖刀,两人手持铁锤,对金店实施了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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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后时间仅仅三分钟不到,三名劫匪就敲碎柜台玻璃,抢走了大量黄金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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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幸好没有人员伤亡,那位女营业员只是被踢了两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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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金店老板清点后确认,三名劫匪总计抢走了两千多克的黄金首饰,涉案金额超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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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案发时段商业街人还很少,且作案时间非常短,因此没什么目击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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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警方还是找到了一名拾荒老人,曾在案发时间段商业街后面的一条小巷子里,见过一辆摩托车载着三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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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河警方分析确定,这伙劫匪提前踩过点,并有着很强的反侦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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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选择的作案时间,刚好是上班高峰时间,路上人流量巨大,便于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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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金店的实际开门营业时间是早上八点,之所以营业员七点会到,是因为金店每天早上都要清点核对一遍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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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那个负责开门和清点的营业员,是老板的外甥女,直接排除了内外勾结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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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刻展开搜捕调查,但由于没有有效线索,侦查并没有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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