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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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代表对此争执不下,认为赎金太高,超过了他们的心理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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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欧洲交战期间,用钱赎回俘虏是通行的规矩,但在美洲殖民领地,我们西班牙王国还从未曾有过类似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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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都是我们绑了某个印第安国王或者部落头领,然后让对方拿钱来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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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前,伟大的西班牙征服者皮萨罗在卡哈马卡战役中俘虏了印加帝国的国王阿塔瓦尔帕,就曾让对方缴纳了一笔极其高昂的赎金:用黄金填满“赎金之屋(长约6.7米,宽约5.2米,高约2.5米)”一次,用白银填满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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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金的总价值大约相当于13000磅黄金和26000磅白银(以后世价值估算,超过数十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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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是天道有轮回,合该我们西班牙人向敌人交付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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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俘虏赎金的细节问题,双方决定先暂时搁置,讨论接下来的各项停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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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谈判节奏,新华谈判代表索性将己方其他的条件一一列举出来,然后等待西班牙人的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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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自签订和平条约后,双方即可停止战争状态,不得再向对方施以武力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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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双方划定各自疆界范围,圣弗朗西斯科湾(旧金山)以北地区为新华领土,贵国军队不得跨越该海湾,侵入新华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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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双方友好互市,西班牙人不得在墨西哥地区对新华设置贸易壁垒和禁止准入障碍,以便商品和人员的自由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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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西班牙王国不得干预新华内政,禁止私自派遣传教士深入新华领土范围之内,更不得领有当地印第安土著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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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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