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较少,但在这个时期普遍混得还是比黑人要强得多的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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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就是他们终于有了组织性,有了一套能使其团结起来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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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美国的黑人文化,黑人帮派文化,什么涂鸦,饶舌,都并不是与生俱来的,它的历史其实非常的短,基本都是60年代之后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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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给它注入灵魂,真正缔造这些黑人文化的,就是眼下这个时空中,正跪在关公面前叩头,大声地用着蹩脚的中文喊着“爱兄弟”的马尔科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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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毅把他亲姐姐都给收下了,柯林斯所招募的第一批入门弟兄,自然就有他马尔科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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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的说这些人几乎都是马尔科姆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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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马尔科姆仗着懂一点法律,还当过兵,而且敢去偷袭白人社区,在纽约虽然还只是个小混混,却也是在黑人群体中稍微有了一定知名度,各个黑人帮派之内都都能说的上话的小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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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不然他后来也做不出历史上那么大的事儿。如今他姐姐跟了郑毅,他在纽约的黑人圈子里自然愈发的出名,甚至是成为了黑人中的大人物,外边好多人都说柯林斯是给郑毅做了小情人了,马尔科姆自然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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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实际上郑毅对柯林斯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兴趣,只是留在身边做了个私人秘书而已,毕竟他总得有个由头去影响马尔科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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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郑毅不是什么道德圣人,并不排斥跟柯林斯真的发生点什么,也并不否认,也许有一天自己对这小妞感兴趣有了喜爱的情绪之后会和他发生点什么,但至少现在,他还是没这方面兴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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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事一旦掺和上了功利,他就立刻觉得没啥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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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作为秘书来说,柯林斯其实是不怎么合格的,学历和能力方面确实是差着一些,但私人秘书毕竟不比公务秘书,也不嫌多,干中学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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