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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直截至到郑毅穿越以前,马来西亚虽然也不是什么贫穷的国家,华人基本掌握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但好像也没听说这个国家有什么像样的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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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特还真没想到李孝式居然有这样的野心,信不信的,反正他也无所谓,他是打工的,工资高了比什么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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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郑毅的技术能力确实是比他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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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这样的人一块工作,其实是好事,虽然是个黄种人,但却真有本事,跟在他身边怎么也能学到一点。至于郑毅,那就更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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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契和欠条虽然都已经被李孝式给撕了,但他心里有数,他现在的处境本质上比猪仔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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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了李孝式,人生地不熟的在无法无天,杀人都没人管的南洋地区,指不定怎么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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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并不排斥给人打工,没有许多人那种只能自己单干受不得上头有人的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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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他可是在央企里待了十八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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伺候领导对他而言真没啥不适应的,装孙子对他来说也都是家常便饭,起码这李孝式还挺尊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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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兄弟,不嫌弃的话,在我这做个技术总监,每个月,我给你开二百块马币的薪水,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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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以后厂子上了新产线,设备多了,我再分你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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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谢谢李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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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二百马币,不少了,他这个猪仔卖过来,一条人命也才值五十大洋,合六十多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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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张口要的话应该还能再要多一点,但其实没啥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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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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