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大部分人都不看好《暮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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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斯特家族就是以搞擦边皇色起家的,大家认为《暮光之城》太健康了,没有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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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书文笔不错,但对感情的描写很幼稚,充满着幻想和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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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甚至直接跟阿曼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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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失望,难以想象这本书竟然是写出《达芬奇密码》的郑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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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写这种幼稚无聊的小说,完全是浪费他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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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曼达虽然不同意妈妈的观点,但她毕竟还年轻,反驳了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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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看在阿曼达的关系,以及郑景前作大卖的情况下,还是给了《暮光之城》a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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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宣传上,就没有《达芬奇密码》那样卖力,投入的媒体资源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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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像《达芬奇密码》那样,又是搞直播,又是发起挑战活动,引发全米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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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暮光之城》上市,在米国并未引起特别大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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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还是有一些书迷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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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郑景的《达芬奇密码》还在热卖,他本人在米国也是小有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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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赫斯特集团的出版渠道很强大,即使没有额外费资源宣传,但a级待遇本身也是很不错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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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亦妃走进书店,就在最显眼的地方,看到了《暮光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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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边还有郑景的海报展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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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上,郑景一身吸血鬼的打扮,优雅而俊美,引人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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