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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林妹的故乡是一座多雨的南方城市,一年四季,春雨绵绵、夏雨潺潺、秋雨簌簌、冬雨泠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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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她讨厌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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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下雨天,她住的阁楼总会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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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层自建楼的最顶端,细密的雨丝在瓦片上积累,顺着木头缝隙流下,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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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这多雨的天气,每每出门,她总要在熟悉的位置支起脸盆,否则很有可能一回来,被褥和书本都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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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她是没有资格向爸爸妈妈求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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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这点事都管不好吗?养着你白吃白喝还要给我们找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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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好一些的境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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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之策是乖乖闭嘴,自己擦干被褥,实在睡不了的,就拿衣服垫垫凑合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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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坏一些,或是遥控器,或是随便什么趁手的东西,就会劈头盖脸地砸在她脑门上、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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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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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她懵懂时就熟知的三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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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比起下雨天,她更讨厌的是潮湿的气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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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腐烂的气味,墙角擦不去的霉斑,永远晒不干的衣服。潮气笼罩了她从五岁到十八岁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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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是最难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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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痛苦的是,每当天气阴沉潮湿,她的脚踝就如同针扎斧凿般疼痛,痛觉像火焰一样缠绕,缓缓向上蔓延,直到连天灵盖都被火舌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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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她五岁时下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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