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顾不得避嫌,拿起手帕在他额头轻轻擦拭起来。
此时,刚好道路两旁的路灯亮了起来。
昏黄的灯光洒在她的侧脸上,脸颊上细腻的绒毛也清晰可见,她的长发中传来淡淡的清香,飘荡在空气中。
陈小旭抬起头,刚好对上他温柔的目光。
两人目光交汇片刻后,便迅速分离。
她转过头,将手帕塞进了他手里,害羞的低着头,自顾自的朝前走去。
“小旭,你等等我。”
他的声音飘荡在身后。
然后只听见锁链与金属碰撞产生的“铮铮”声。
他推着车走在她的左侧,俩人的影子在路灯的照耀下,隐隐绰绰。
......
第二天一早,他便带着昨天整理的适合投稿的杂志,到达了单位。
“卫华,怎么几天不见,容光焕发了?”
李莉手里端着一碗豆腐脑,站在办公桌旁,打趣的说道。
“莉姐,你不会对我有什么想法吧?”
钟卫华作势后退一步,然后做出一副恐惧的表情。
李莉的身上,就有些东北姑娘的特性,性子直爽,大大咧咧,爱开玩笑。
“要不是姐已经结了婚,又比你大了些,你这种俊俏的男生,说不定咱俩还真有机会。”
李莉也配合他故作夸张的叹了口气。
“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
他挑了挑眉,咧着嘴笑。
“差不多就是这意思。”
李莉眨了眨眼。
女人,总是在结婚生娃以后,才会褪下青涩,露出本性。
不过玩笑归玩笑,正常人还是有原则和底线的。
这时候就体现出清闲的单位的好处来了,这段时间里,他除了每天写稿子,就是练钢笔字。
写稿写累了,就练练字。
可惜的是,这年代只能手写,码字速度始终提不上来。
如果是电脑码字,就凭他前世练出的手速,日万也是轻轻松松,高低得让这些编辑们感受一下来自信息时代的碾压。
现在每天纯手写,能写个五六千字已经了不得了,更何况他还要兼顾美观,这让原本就速度不快的他更是雪上加霜。
莫约一周的时间,他已经投出六七篇稿子了,大部分还是往一些小的杂志社投稿,虽然小杂志社的稿费标准比较低,但是同样的,要求也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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