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数的模仿者将我们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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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套不够,”伯克利话语简短,捻起印着纸娃娃的纸张,“一张纸至少要印三套服装,而且其中的任何一个部件都可以和其他部件搭配而不突兀,四页纸装订成册,一册就是十二套,第一批我们可以做三个册子,也就是三十六套服装。用信封装,信封里还可以放卡牌和单页故事,这种印成彩色,售价两到三便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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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好再选出十二套简单的服装,做成一册黑白的,这种只需要半便士,我想应该足够便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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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他说话的时候,艾琳娜已经找出装在写字台信封里的墨水粉末,放入白醋瓶子,混合成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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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的墨水会渗出褐色的光晕,让字迹如同生锈了一样,这是不同墨水配方的区别,她用了好几种,最后才选定了这款墨水粉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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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两只羽毛笔,天鹅羽毛制成的笔能写出更大的字,乌鸦羽毛笔则更精细。羽毛不能直接使用,需要修剪和磨利,艾琳娜已经完全掌握了这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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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蘸了蘸墨水,流畅的笔触划过纸张,将伯克利公爵所说的话记录下来,“四十八套?或许我们可以做成一个系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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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的故事里找出符合的一些场景,”伯克利说,“比如说,海伦见父母套装、初次露面套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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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琳娜点点头,总结道,“一切建立在故事受欢迎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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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欢迎的,”伯克利公爵笃定地道,“你不知道卢恩顿的人们对上流社会的消息有多好奇,尤其是这种……很戏剧化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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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什么时代,人们对吃瓜的热情总是难以消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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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娃娃的套装,我是说,需要我来设计吗?”艾琳娜面露难色,她不是贵族,也尚未成年,没有进入社交场,自然缺乏和时尚相关的经验。\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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