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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辈子是个网文写手,有时候一天要写一万字,现在只是写封两三百字的信,自然手到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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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这时候的繁体字写起来麻烦,有些花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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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云很快写完重要内容,又问了这人一些问题,然后帮他添上自己的近况,和对家人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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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还没有现代的标点符号,只有句读,“句”就是句号,用在完整意思表达结束的地方,“读”则是一个像顿号的点,用在停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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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云不习惯用这个,干脆用了现代标点,反正这时候,已经有读书人开始用国外传入的标点了,只是还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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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让桑景云写毛笔字,她是写不好的,钢笔字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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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为了考试卷面好看,她专门练过硬笔书法的,写的字不说多么好看,至少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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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完,桑景云对那个请她写信的人道:“我把信念一遍给你听,要是有哪里不对,我给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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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桑景云就将那封信念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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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到底是现代人,写的都是大白话,因而那两个找她代写书信的,都能听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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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长的男人听完,喜形于色:“就是这样的,就要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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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口袋里摸出两个铜板放在桌角,小心翼翼地接过那信,还连连开口:“写得真好,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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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他又问:“有信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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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景云知道店里有卖信封:“有,你买了信封,我可以帮你写上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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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在上海,有邮局和邮政代办所帮忙寄信,不过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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