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之后,赵祯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内心的震撼,急忙命身边的撩子去宣召几位朝中重臣前来商议。不多时,几位大臣匆匆赶来,齐聚于殿中。他们接过赵祯递来的调查报告,一一仔细翻看。看着看着,大臣们的脸上也纷纷露出惊愕之色,内心同样被这调查结果所带来的震撼填满,皆是心惊不已。
金帅正在府中处理事务,忽然听闻下人来报,说是福康公主与李玮已然解除婚约。闻此消息,金帅心中暗自思忖:“总算是改变了福康公主的命运轨迹。只是这往后的日子,就如同一幅空白画卷,具体会绘出怎样的色彩,演绎出何种模样,终究还是要看她自己如何去书写、去把握了。”
在朝堂之上,经过一番审慎的商议与决策后,很快便颁布了一道意义重大的法令:明确规定三代以内近亲禁止通婚。这一法令所涵盖的范围极为细致且全面,无论是直系亲属,还是旁系亲属,都有明确界定。
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范围:
- 父母与子女:此范畴不仅包含基于自然血缘关系的生父母与子女,还涵盖了因收养法律行为而形成的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意味着,无论是出于何种缘由,父母与子女之间均严禁缔结婚姻。
- 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诸如爷爷与孙女、奶奶与孙子、姥爷与外孙、姥姥与外孙女等这类关系,皆在禁止通婚之列。这种规定旨在从根本上杜绝因直系血亲间婚姻而可能引发的一系列潜在危害。
- 拟制直系血亲:在法律层面,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关系,被视作等同于直系血亲关系。故而,他们之间同样被严格禁止结婚,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与社会伦理道德规范。
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范围:
- 同辈亲属:
- 兄弟姐妹:无论是否同父同母,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都不允许结为夫妻。这种全面的界定,确保了亲属关系的清晰与婚姻伦理的严谨。
- 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亲与表亲之间,在三代以内同样禁止通婚。堂兄弟姐妹源于同一祖父母,表兄弟姐妹则来自同一外祖父母或一方为祖父母、另一方为外祖父母,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仍较为紧密,不适宜建立婚姻关系。
- 跨辈亲属:
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之间的婚姻亦被明令禁止。例如姑姑与侄子、舅舅与外甥女、叔叔与侄女、姨妈与外甥等这类跨辈的旁系血亲关系,皆不能发展为婚姻关系。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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