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与欢醒来的时候,自己正成一个大字形状躺在床中央,被子只盖住肚子,四肢都露在外面。
梦中面目模糊不清的人随着她的苏醒飞快地从记忆中淡去,意识慢慢回笼,她眨了眨眼,突然记起身在异国,蹭地一下从床上跳起来看时间,又呼出一口气:还好,没有睡过头。
这间屋子并不大,苏凌正站在灶台前忙碌,阳光透过厨房的窗户洒在他身上,在他身周晕染出朦胧的色彩。
女人打着哈欠,脚步径直走向少男,手从他的肩膀一路向下,在他挺翘的屁股上捏一把。越过他的肩头,她看见那双白皙分明的手指一手压着菜板一手握刀,正专注地将面前的蔬菜切成细丝。
上个月她的歌在电影节上提名了最佳配乐,消息灵通的圈内人递话给公司,暗示这个奖杯肯定是她的,把盛世娱乐那一帮人逼的连发了数十封信,软话硬话都说了个遍,最后是一句司徒朗月的嘟囔:“那时候的雪山肯定很好看……”打动了她。
苏凌听到这个消息后,毫不犹豫地向大学请假,自告奋勇地前来帮忙。
苏凌甚至在短短一周内就拿到了国际驾照,就为了以防万一用上这项新技能。
因为等到可怜的孩子听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办理出国手续,只好含着泪送他们去机场,被迫留在校园里“认真”上学。
叶与欢原本是不愿意一天出门两次的,被苏凌软着嗓音求了好久才勉为其难地答应他。
本以为她语言不通,又不适应当地的口味,哪怕是再新奇的景色,看多了也会觉得无聊;可当叶与欢握着少男的手,像一对普通的情人一样漫步于异国他乡的街头时,她又觉得有些趣味。
耳畔是陌生的法语歌,放眼望去尽是不认识的路牌和标识,在一众高大的西方人中间,她俩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像是两只小白鹅混入了狼群。
叶与欢想了想,在苏凌和陈禹昂上大学以后,虽然她也从岚城搬回了魔都,叁人还在同一个城市,照理说见面频率应该比之前压力巨大的高中时期更高;但是由于她和之前的工作团队正准备复出的相关事宜,全是繁重的杂事,她已经很久没和对方碰面了。
这人的侧脸……有些莫名的熟悉啊。
他的嗓音沉寂又飘零,明明身在忙碌的街头,却莫名带着些与世隔绝之感。
“啊!”柏周延一瞬间身体后仰,抱着吉他直直倒在地上。
男人两眼睁大盯着面前的家伙,刚才身上带着的那些遗世独立寂寥孤独全部消失不见,声音都吓得变成了公鸭叫:“叶与欢,你怎么在这里?!”
柏周延没好气地拍开她作乱的手,从地上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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