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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汉夹着朱诩,一脚跨进了包房里。
虽然朱诩哭喊了一路,却没一个客人和员工搭理他,可这明明是一个富丽堂皇的会所啊?应该很正规啊?为什么会这样?哪怕是牵进来条狗,也得有点水花吧?
这一路上,唯一看了自己几眼的,反而却只是这包间里的几人。
“抓来了?”
“利索不?”
“太干净利索了。”
壮汉把朱诩摆件一般放到身边,也没有捆他,也没有揍他,可他就是一点想跑的胆量都没有,准确来说,是潜意识在警告他自己,不要试着逃跑。
“别动昂。”
他撂下这句话后,就自然而然地坐到了面东的主座上,行云流水地拿起雪茄和洋酒,又毫不客气地搂过了最近的陪酒小姐,连摸带扭。
这是间昏暗的高档包间,是整个会所最深处的那间。
“现在的黑道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了昂?”
面南次座的男人扬起下巴,晃着指尖的香烟,用那火星比划着什么。他穿着件深紫色的皮夹克和斑马纹的喇叭裤,胸口上满是彩色的纹身。咖啡色的大背头梳得油光水滑,苍蝇落上去都得劈叉。哪怕都这样了,他还是不满意,说话的功夫,还时不时用那满是大金戒指的手指打理自己的头顶。
“净说废话,这几年严打,老虎全都挨了枪子,该逃的逃,该死的死。反倒是那些苍蝇臭虫越来越多了。”
壮汉咬着牙答道,将那雪茄嚼地吱吱作响,因为只披了件袒胸露腹的虎纹衬衣,所以能明显看出,他情绪激动的时候,身上的肌肉都会带着那些勋章一般显眼的枪伤刀疤一起抽动。
“打死老虎,需要一发子弹,但打死一只苍蝇,也得要一发子弹。他们没这么多精力去打扫‘卫生’。”
答话的是面西末座上的男人,他弯着腰、低着头,修长的手指摆弄着蝴蝶刀,如游龙般,将那苹果削得浑圆。屋里不冷,他却穿着藏蓝色卫衣,还用那兜帽和黑色口罩一起,将自己的脸遮地严严实实。
“嚓,你们两个日子倒是好过昂?老子现在就剩我一个光杆司令了,你俩一个‘金盆洗手’当上了黑白通吃的大老板,一个好几年前就转行当了杀手,就光留老哥我一人干黑社会?去你们妈的吧!”
“呵,又不是老弟我没劝你,今天这差事,不就是我给你牵引的?”说着,那皮夹克的背头纹身男,便斜着眼,隔着呛人的烟气,打量着角落里“罚站”的朱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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