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祁高阁"三字上画了个圈。
他忆起二十年前在金山县,自己也曾用推土机碾过腐败分子砌起的围墙。
当裴景铄将文件推到他面前时,他嗅到卡面上残留的打印店油墨味——这种基层干警惯用的取证设备,本不该出现在常务副省长的公文包里。
"我支持沙书记的提议。"
省军区司令员秦启明突然开口,军装上的资历章与全息屏里的检徽交相辉映,"反腐战场和军事战场一样,不能要求指挥员戴着镣铐冲锋。"
十三只手陆续举起。
当李达康最后一个抬起手腕,他的金表表带在投影仪冷光中闪了闪,像某种无声的暗号。
沙瑞金清了清嗓子:“同志们,裴景铄、祁高阁同志的遭遇,暴露出过去一段时期纪检工作中存在的严重问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部分干部滥用“特殊程序”,以“保密需要”为名规避监督,以“组织结论”为由压制异议,最终导致事实扭曲、证据湮灭 。这种权力运行的失控,本质上是对党章和宪法的背离。
回溯历史,类似教训并不鲜见。上世纪三十年代冀中军区“肃托”运动中,爱国知识分子熊大缜因莫须有罪名被秘密处决,其恩师叶企孙教授更因牵连蒙冤半生 。
这类案件的共同特征在于:调查过程缺乏透明,审查结论依赖主观臆断,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纪检权力一旦失去制度的笼子,就会异化为伤害同志的利刃。
裴景铄、祁高阁案的平反过程同样充满波折。正如熊大缜案平反时遭遇的阻力——有人以“历史结论不宜轻易推翻”搪塞,有人用“材料表述需谨慎”推诿 ——这提醒我们,纠正错误需要比制造错误更大的政治勇气。
二、刀刃向内:纪检系统的自我革命
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纪检系统必须率先成为自我革命的典范。在此,我代表省委提出三项改革:
1. 程序正义的重构
即日起推行“阳光办案”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的特殊案件外,所有纪检调查必须做到“三公开”:立案依据公开、调查流程公开、结论依据公开。对于留置措施,实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人大代表“三方会审”机制,杜绝“一人拍板”式决策 。
2. 权力制约的强化
借鉴古代监察制度中的“风闻言事”与“实据追责”双轨制,建立“匿名举报分级处理”与“诬告反坐”并行的新机制。对于实名举报,承办人员需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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