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是撕咬着自己的衣裳,瞪着过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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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脑门极大,双目间距宽,眼睛斜视,嘴唇又宽又厚咧着嘴的时候,一口牙磁着。
别说同龄的孩子,就算比他大几岁的孩子也不敢靠近。这一片都是工人吃饭,来的客人总免不了感叹两句,好好一个男娃,可惜有病。
这年头特别是计生变严这几年,普通人对男童总是格外稀罕,客人的反应李朗已经习以为常,苦笑两声,完全不会像过去一样羞愧难当。
自从李母死后,他身上的担子卸了一根。而他从所里接出沈灵娟之后,不管沈灵娟愿不愿意,她必须跟李朗一起养狗儿。
沈灵娟继续在夜总会上班,李朗每月按时上门要钱,沈灵娟也按时给了。有时她上班前也会来看狗儿一眼,李朗有了沈灵娟这个稳定收入,自己支个炒米粉摊,日子还过得去。
他以为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李明和李秀偶尔也会接济他,医生说了,狗儿这病虽然好不了,但也要不了命。
李朗准备攒点钱,把狗儿送到疗养院,然后他还能趁年轻再娶个媳妇,生个健康的孩子。
一切发生的很突然,直到半夜十一点,还太平无事,李朗炒着米粉,狗儿吵累了倒在路边睡觉,顾司白默默地坐在另一个路边摊,看着手表。
他说不清心里的滋味,道不明在期待什么。如果过了十二点,李朗平安无事,也就是说,他改变了前世的命运。
如果命运能改变,那他和灵月……
顾司白猛灌一口啤酒,他和灵月的命运,也会改变吗?
离十二点还差十分钟的时候,路口突然传来吵闹声,还有女人的哭声。
沈灵娟被打的鼻子流血,眼眶青紫,一个醉熏熏的纹身光头男,揪着她的胳膊扯到李朗摊前,带着酒气骂:
“婊子,哪个是你男人?老子今天砍了他,你还有什么理由不跟老子走?”
沈灵娟从来不承认李朗是她男人,但当有粗鲁的客人提无礼的要求时,她也不介意用李朗当挡箭牌。
自从汪素云去了港城,她在夜总会的地位大降,年轻姑娘涌入,她也不得不招待一些粗鲁的客人。
沈灵娟朝李朗使眼色,李朗冷笑一声,突然道了句:“三百。”
沈灵娟咬着牙说了个‘好’。
那光头都没听清,就见李朗拿着锅铲来拉沈灵娟:“这确实是我媳妇。”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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