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重超200斤的宝宝而已。
这一点从教学课本就能看出来,谁家好人会拿一本具备生命特征的妖怪书当教材啊。
当然,马尔福不算,不说他跟哈利斗气争宠,海格也明显是有坑这小子的嫌疑。
一想到妖怪书,刚刚还为这群不知道自己将要面对什么的学生感到幸灾乐祸的王胜初又升起了怨念。
假期之前的最后几天,匆匆回到伦敦的王胜初一个人前往了对角巷购买课本,因为购买的东西太多,就拿金手指充当了背包空间。
结果,回家从金手指取出东西的时候才发现,那本刚刚花了不少钱才买到的保护神奇动物课本,经过金手指的一进一出竟然直接废了。
经过多番的实验,这才发现金手指收入物品的另外一条规则。
凡是被收入金手指的物品,在收入的当时,归属权必须要属于他自己。
比如那些他自己的东西,又或者是从禁林中拾取的那些神奇动物,当然还有顺手牵羊回来的教具,他自己的东西归属权毋庸置疑,后者那些东西,从到他手里的那一刻起,归属权也都到了他的手里。
除了这些,还有就是从哈利那里借来的东西,这些东西的从长远角度来说,不属于王胜初,但是在借到手里之后,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凭本事借来的东西,还与不还的,那还不是要看借东西的人嘛。
什么情况归属权不属于自己,这点很有意思。
正常情况下,如果东西属于别人,在自己不能完全抢夺下来,那东西就不属于自己,那就无法被收入金手指。
比如,其他人的某一件东西,当王胜初和原主人同时去接触或者争抢的时候,这种情况下没有办法将东西收入金手指。
同理,王胜初自己的东西在被别人抢夺的时,也无法被收入金手指。
除了这种物理意义上的归属,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本杰明当初的戒指。
因为诅咒的存在,哪怕王胜初把戒指拿在手里,因为诅咒的目标还在本杰明的身上,所以戒指的归属始终无法转移到王胜初的身上,也就无法将那枚戒指收入金手指中。
当然,这条规则和导致妖怪书报废无关,这是一个早在之前就已经发现的问题,只是那个时候王胜初并没有完全发现这个规则。
想当年,那是在来到霍格沃茨的第一年,因为走神偶然从草药课上顺走教具,那颗原本鲜活的草药,因为经过了金手指的一进一出失去了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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