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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起说道:“过段时间我要去首都一趟,办点事儿,你跟我一起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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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凯乐道:“跑起去看初见,让我当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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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起说:“我乐意初见都未必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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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凯听见这话,笑着感叹道:“那倒是的。你现在什么都有了,身边围着你转的漂亮妹子一抓一大把,但是在这个世界上,大概率再也找不到初见这么好这么稀罕你的女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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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呀。”张云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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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喝酒喝酒。”王小凯端起黑啤和张云起碰了一杯,不过他们哥俩实在太熟了,高中三年该说的话都说过了,很多时候已经相对无言,亦如此刻,两人遥望着远方波光粼粼的湘江,深夜对饮,心灵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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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后半夜,王小凯喝多了,趴在桌子上打盹,张云起把他扛进一楼的客卧,扔在床上,盖了被子,转身出门,只是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听见凯子嘴里嘟囔着,好像在说梦话,喊余青青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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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起笑了笑,伸手把门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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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起床跑完步回来后,发现王小凯已经离开了,昨晚吃剩下的东西已经清理干净,卧室被子迭的整整齐齐的,窗户开着在通风。高中三年,张云起从来没见凯子在宿舍迭过一次被子,不管怎么说,小伙子多少有点长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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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诗予采访完刘颖的两天后,太平街农贸市场砸碗事件如期登上了《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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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在二版的左下角一个小豆腐里,虽然看起来不怎么起眼,但这已经很不容易了,毕竟是湘南第一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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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林诗予没跟张云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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