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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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搭配,顾昀城取下一条浅蓝色的宽松牛仔短裤递给卜夏,正色道:“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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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夏颤着指尖接过,心里迫不及待幻想着自己穿上这一套漂亮衣服会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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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的情绪让他忘记了顾昀城,转头就欢天喜地解开围裙掀衣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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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一晃而过的柔软白皙腰身闯入顾昀城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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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昀城难得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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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快速挪开视线,丢下一句“我去外面等你”,脚步匆忙走出了衣帽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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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知后觉的卜夏重复了一下刚才掀衣服的动作,嘴角扬起狡黠的小弧度。似是觉得不够,他还撩着衣摆站在镜子前,左右扭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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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看到腰上经久不散的深浅红痕,他气鼓鼓骂了林书望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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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后又想起林书望今天那副失神落魄的模样,心情爽快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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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夏忍不住想,他才和顾昀城亲昵了一点点,林书望就被气成那样,要是顾昀城成为了他的男朋友,那林书望岂不是会气到跳楼?而且顾昀城这么有钱,要是当了他的男朋友,他的生活一定比现在好很多吧?\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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