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又往前走了一段,死寂的街区隐约有躁动的气息在扩散,视野也逐渐明亮。
黑暗的长街尽头,是一家亮着灯的酒吧,名字叫“好热”。
沈明晚觉得这两个字很有意思:“好像那个绿柳山庄。”
“你没看过金庸的武侠小说啊?”沈明晚说,“书中的男主张无忌,在沙漠里发现一座绿柳山庄,里面小河环绕,满是绿柳,最重要的是,等着他的是一位大美人。”
“这位大美人爱他爱得死心塌地,不可自拔,最终他们结成眷侣双宿双飞。”沈明晚说,“我们进去吧,哥哥,说不定你的真命天子,就在里面。”
沈明晚:“说不定就是那位翻唱你歌的小哥哥。”
酒吧不算大,室内是红色主色调的工业风,人不多,但对于这个位置的酒吧来说绝对不算冷清。
所以不是他。
吧台处调酒的是一个带着纹身的花臂男。
这楚星皱眉。
还要老板亲自送,这什么酒吧啊?
“十分钟。”酒保说。
“那就麻烦老板送一趟吧。”谢楚星说。
代言只接了一个,就是他手上戴的logo是个字母的这款手表,商家是因为他买得太多选中他的,谢楚星是真的喜欢才接下的。
沈明晚去吧台打听了一下,今天的驻唱就这一位,两人分单双号,另外一位明天来。
再回到座位上,沈明晚想告诉谢楚星今天没戏,只能明天再来碰运气,发现座位是空的。
谢楚星:[出来抽根烟]
谢楚星:[草,那黄毛比我唱得还难听]
没有再回复。
谢楚星蹲在台阶上抽烟,时而哼两句自己的歌。
忘了戴帽子,那丫头说得对,头皮还真吹得慌。
走了这么老远就找到这么一个破地方,但是为什么来,他不清楚。
心情似乎有点遭,也有点想要逃。
长腿落地,靴子很惹眼。
紧接着,这人提了一瓶酒从摩托车上下来,全然无视他这么显眼的存在,抱着头盔往酒吧里走。
而老板腿上的这条裤子,跟视频里弹唱小哥哥的裤子是一样的。
烦躁跑了大半,谢楚星起了兴致,猛地站起来:“哥们儿等等。”
谢楚星跟他面对面,睨一眼对方的腿,又将视线收回来,打量他正脸。
“有事?”
都唱他的歌了,总不会不认识他吧?
“……”
男人垂下眼去,“不认识”三个字都懒得说。
“微信也不加。”对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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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楚星是攻,大家看文愉快哦(▽)
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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