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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一心一意做于家的女儿,但于家被我用火烧了,因此我做不成于家的人。我起初没有身份证明,而后做了一张护照,可那护照上的信息也都是假的,因此我也不是我证件上的那个人。之后,之后我去做商务印书馆的员工,可现在商务印书馆也没了,那我就不能说我是商务印书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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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我爱过一个人,他教会我好多东西。可他已经走了,不在了。但他临走前教给我最后一个东西,他说——我是彻底自由的,我只属于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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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属于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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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我好像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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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从不属于任何人,任何地方。我不是谁的女儿,谁的妻子,谁的员工。我来到这个世上,从头到尾,只属于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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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自己。我的父母给我起了一个代号,此后多年,我便用这个代号,称呼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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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于曼颐……我叫于曼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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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于曼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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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颐”从血泊里站起来,和来人对视着。他比她高了许多,但她并没有仰起头,而是倒退一步,这样便能与他呈现平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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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张严肃而冷峻的面容,有着一双鹰隼一般锐利的眼。于曼颐此前只有和宋麒在一起时才见到过他,今天,她也到了战场上,与他在炮火的轰鸣里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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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商务印书馆停业了,”男人说,“你可否告诉我,你接下来想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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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颐不回答他的问题,她不喜欢被别人问,她现在要问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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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这个做什么?我想做什么,与你有什么关系?”\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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