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老板终于将这件大衣推销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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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这样一番折腾,到了下个周末时,于曼颐终于换上那件旗袍,又与尤红拿化妆品在自己脸上研究一番,然后和宋麒一道坐上那辆去他姑妈家的黄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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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来上海后竟然还往高窜了两厘米,穿的鞋又带了半跟,个头从以往只到宋麒喉结处变作到他下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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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人高了,翅膀硬了,脾气也大了。两个人都将脸扭开,在黄包车上背对背,谁也不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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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那两年真是奇怪,总为了无聊的小事吵来吵去,要么是欠条,要么是袖子,就过不得一天安生日子。僵持到姑妈家大别墅的门口,于曼颐忽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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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这么讨厌封建,你就离我远一些,去和那些又进步又开明的女孩子亲近。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不喜欢那样的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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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语气里有一点委屈,宋麒立刻心软,立刻内疚,立刻觉得自己做得有问题。然而紧接着,于曼颐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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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条袖子和我吵架,我看你和我表哥没什么差别,或许你还不如人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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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将自己与那个表哥对比,宋麒刚产生的内疚立刻消失了,奇耻大辱涌上心头。两个人继续开吵,吵得门卫将他们引进花园里等着宋麒姑妈出来时,都忍不住回头看起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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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一个不到二十,穿一身烟蓝色的曳地旗袍,虽然袖子是过时样子,但身材好,气质也好,被贴着身形的旗袍衬得身段纤长,眉眼黑得纯正,略深的眼窝与鼻梁,已经不再是少女的样子,而有了成年女性的气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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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则是二十出头,因为要来见长辈,所以穿了麦尔登面料的深灰色暗纹西装,比身旁那女孩子高了半头,肩形很宽,将衣服很好的架了起来。虽说气质有一丝纨绔,幸被较为正派的长相压住,眼窝深而眉骨高,这就减免了许多轻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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