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在宣纸上书写,写一句给她念一句,若是她不满意还要铺开新纸重写。她从未写过这样让人羞怯的东西,遑论还要念给旁人听,只写得满身大汗,手腕酸疼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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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花去了于曼颐一整天,吃过晚饭后又被逼着写了半页的胡言乱语。三次删改之后,于曼颐终于接过三妈递来的一张盖满了邮戳的牛皮纸信封,除了表哥手写的汉字,还有若干鬼画符一般的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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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房先生说……”三妈这时的语气也不大确定,“这是他在国外的地址,你若是照着描画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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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颐画工再好,恐怕也画不出鬼画符的洋文字母,她甚至分不出那些连笔的字符哪个是哪个。这三页家书报废在即,于曼颐倒是松了口气——她实在难以保证表哥看到那些句子时不会对她生出厌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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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三妈在此事上比她有韧性得多。她又去询问了一番账房先生,而后拿了些零钱过来,和那封信一道递给了于曼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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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去镇上的邮局,自然有人帮你填写。这钱是越洋信的邮费,你一道拿去,我明天帮你安排接送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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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颐觉得自己像个提线皮影,这一天连带明天要做的事没有一件是她真心想做。她将信和钱一起拿回房间,又借着烛光读了几遍,越读越觉得恶心,字里行间竟像是跪在地上献媚,求人垂怜。那话根本就不是她说的,是她三妈说的,又因为她根本已经忘了十六岁女孩儿的心境,措辞只显得矫揉造作——可那又确确实实是她于曼颐的笔迹,是她的书法。她学了一年的私塾,学的字没有派上任何用场,最终只用来写求人回心转意的家书,她明天还得把这一笔烂糟亲手送去镇上的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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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曼颐忽然觉得十二分委屈,转身扑到床上,眼泪把枕巾烫得湿透。床旁挂了刚从洗衣房送回来的衣服,于曼颐余光看见一抹紫,再抬头,又是两只鸳鸯。她擦干净眼泪,一脚踢翻衣架,在那衣服上踩了又踩,而后一把丢到床下,再也不想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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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是比乡间集市更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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