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很小就要跟着父辈下地干活或进城做工,换取所需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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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放在后世,那就是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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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岁的孩童少年,还是长身体的时候,这时候大体力的劳动对他们身体发育其实并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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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道奏疏,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少年就可以进入社学学习,不入学者按照弘治年间的旨意,那就是“罚其父兄”,实际上已经是后世所谓的“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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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阻碍民间学习的关键,那就是昂贵的书本费问题,朝廷也一力承担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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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大明朝每年十月发布的《大明历》,就是由钦天监编制,礼部印刷后皇帝下旨发放全国,那是禁止私人刻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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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本《大明历》上,都印有钦天监的官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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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因为印制数量巨大,所以纸张都不怎么好,属于最低廉的草纸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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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明历》毕竟是每年都要印制,或者说保质期就一年而已,所以纸张差点其实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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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义》也会如此,每年翰林院会对《教义》进行审核,或许会对其中一些地方进行修改,所以也不要求纸张和书肆书本一样选择优质纸张,一切都是为了追求数量和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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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教义》的印制数量,是要比《大明历》还要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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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如此,也能让百姓为此减少许多开支,要知道,这年头书本可是很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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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直接把书钱和老师的束脩都给百姓解决了,惟一没有管的,也就是孩童的口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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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且,这种强制教育只执行到十五岁,那时候少年已经长大,愿意继续读书自然可进学,不愿意的,也可以自谋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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