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的风口漩涡之中,持续受到国民们的责骂。
也能给他一个机会,用赶走外敌这样的功劳,来洗刷他身上的那些骂名。
格兰特很清楚这是军方对他的照顾,所以对于这一次的西征他非常重视。
他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在对西海岸的汉军和土着人的实力进行了一番了解之后,格兰特认识到。
如果想要解决西海岸的问题的话,他们的速度必须要足够快!
毕竟,他们也不知道汉军到底什么时候往北美这边增兵。
一旦鹰酱要派兵对付他们的消息传到天朝去的话,他们恐怕会立刻增派部队过来,加强西海岸的汉军的实力。
而一旦汉军的援军抵达的话,这场战斗就很难打了!
在跟南军鏖战了八年之后,格兰特很清楚的见识到了天朝生产的那些武器的厉害。
装备了那些武器的南军就已经在战场上让北军处境艰难了,这要是换成汉军自己亲自出马的话,北军的胜算恐怕就更低了!
而且据说汉军出售给南军的武器还不是他们装备的最先进的武器,最先进的武器汉军并未对外出口,而是留着自己使用,所以他们要面对的这支军队,是一支装备比南军更加精良,作战经验丰富的精锐部队。
如果不想陷入跟这样的精锐部队的苦战之中的话,就必须要抢在敌军的主力登陆上岸之前,将对方在西海岸的据点打掉,这样的话,失去了据点的汉军无法在西海岸落脚,他们要对付起来就容易多了!
为了达成这一目的,格兰特下令让部队火速出击,仅仅只用了6天的时间,就从鹰酱的东海岸,穿越了大半个鹰酱,抵达了中部地区。
不过横贯整个北美大陆的太平洋铁路在这个时候还没有修建完成,只完成了到中部州的部分修建。
因此剩下的路他们只能靠步行的方式前往了,这让格兰特和他的大军的速度下降了不少。
对此格兰特心急如焚,于是特地挑选出了2000精锐部队,让他们轻装简行,脱离主力部队,快速的朝着西海岸挺进。
虽然这2000人可能不足以将西海岸的汉军和土着人的势力全部清空,但是让他们赶在土着人和汉军反应过来之前,提前一步控制沿途的那些关键的路口,让大军能顺利的挺进西海岸,这一点他们还是做得到的!
这支美军就是在这种背景之下被选派出来的!
他们的速度的确很快,在徒步行军的情况下,在西部州的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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