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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占据大多数,他才有办法推动大邑商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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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什么都不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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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燕国,辛屈已经用律令的方式,明确了天下的归属,贵族的权责,子民奴隶们的生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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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国法律,不仅仅是治理的法条,更是整个燕国上下的成文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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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具有“先进意义的郡国封建主义思想”的制度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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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还处在奴隶制社会的大邑商,燕国的治理体系,已经延伸到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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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最关键的还是,封建的方案,辛屈还贴心的分为实地法、食邑法、年禄法三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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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功绩,能力,品轶进行调整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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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最近投奔来的游牧部落贵族,他们通常就是年禄法,直接安排在幽州附近,直接给俸禄,养着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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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实地法与食邑法,就看授与的地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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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地方,肯定是食邑法对朝廷更有利,至于荒地、蛮夷觊觎之地,实地法能加速本地开发,尽快形成资源调配,让贵族拥有战斗力,好形成对蛮夷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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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三法本质上,就是需要君主去因地制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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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旬抿着酒,好一阵才说:“继续盯着燕国的动向。既然辛屈正式调整了封建的律法,就代表了他已经做好了收权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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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国内部,肯定有不同意的声音,找到他们,收买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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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告诉他们,只要他们愿意来南方,我能给他们的待遇,是辛屈给的两倍,乃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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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内侍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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