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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俊尧苦笑了一下,那表情就像吃了黄连还得夸它甜:“老大,别人不了解我,你还不清楚我吗?那时候,我穷得叮当响,连泡面都得数着粒儿吃,住的是连老鼠都不愿光顾的‘豪华别墅’,整个人跟丢了魂儿似的,哪还有心思谈恋爱啊?”
林策点头附和:“那时候的你,确实是‘注孤生’的典型代表。”
黄俊尧叹了口气,开始娓娓道来:“秦卓,他是我曾经的音乐知己,我们一起在音乐的海洋里遨游,他家境殷实,却从不嫌弃我是个穷光蛋。”
“后来,我灵感爆发,创作了一首《青春不散场》。”
这话一出,旁边的方静眉头瞬间拧成了麻花:“《青春不散场》?如果没记错的话,秦卓就是靠这首歌一炮而红的吧?”
黄俊尧无奈地点点头:“没错,那是我写的歌。原本打算自己唱响的,结果,在参加选秀的前夜,我满怀期待地唱给了他听。谁承想,他居然把我灌得人事不省,等我清醒过来,他已经站在舞台上,拿着我的歌,享受着属于我的光芒。”
方静一听,急得直拍大腿:“那你咋不去讨个说法呢?就这么认了?”
黄俊尧摊了摊手,一脸无奈:“我能咋办?没人信我啊!那时候穷得连吉他弦都快买不起了,更别提录小样了。我本来是打算直接上台弹唱的,结果……”
“从那以后,我也试着找过他,但……”黄俊尧摇了摇头,剩下的故事,似乎都藏在了他那深邃的眼神里。 哎哟喂,这家伙,简直就是现代版的“躲猫猫”大师,不光不想见我,还来个死不认账,好像那事儿从没发生过似的。” 林策挑了挑眉,戏谑道:“得,秦卓和你的那些个爱恨情仇咱先放一边,你那宝贝女朋友呢?总不能也跟着失忆了吧?”
黄俊尧一听,嘴角抽搐了两下,仿佛吞了个柠檬,半晌才挤出话来:“说起我那初恋女友,方芳,初中时的同桌,那时候青涩得很,咱俩手牵手就踏入了早恋的‘大坑’。可谁能想到,选秀大战一触即发的前夕,是她,亲手给我灌了碗‘忘情水’——哦不,是烈酒!”
“然后呢?然后嘛,剧情反转得比电视剧还狗血,她转身就投入了秦卓的怀抱,现在貌似还升级成了他的私人小助理,贴身那种哦~” 黄俊尧说完,自己先忍不住苦笑了一声。
林策一听,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一拍大腿:“哎呀妈呀,我说兄弟,你这头顶上的绿帽子,数量快赶上内蒙古的草原了吧!年纪轻轻,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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