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饶是如此富商犹觉得不够,要彻底把书生打入尘埃才能断了女儿的“邪念”。
\n
“既是报的诱拐案,当事人不在怎行?来人呐去此人家中把富商小女带来。”这新县令一身短发短衣,活脱脱一员年代文的干部形象。
\n
不一会便有一位少女跟随兵士抵达衙门。前者一见到脸上带伤的书生便要扑过去,结果被富商与家丁拦住。
\n
新县令一见此女的态度便清楚所有关节,当即抬起手掌拍在桌案上,“本官已了然前因后果,孙锦状告陈尚诱拐不实,但孙锦纠结家丁故意伤人属实,来人呐!给他重打二十大板!”
\n
富商闻言微微一怔,心说自己才是苦主,怎么轮到自己被打,当即怒斥知县断案不公——
\n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儿女的婚姻自古便是由父母抉择,门当户对有什么错,什么幸福不幸福有什么用?
\n
难道红巾军统治地方便不用“君臣、父子、夫妻”的三纲五常了吗。
\n
臣子不能忤逆君上,妻子不能对抗丈夫,儿女不能违抗父母。
\n
若无此伦理道德约束人心,难道要纵容人们去没有道德的畜生了吗?
\n
“好一个三纲五常,你可还记得三纲原义为何?
\n
君为臣纲,君不正,臣投他国。国为民纲,国不正,民起攻之。父为子纲,父不慈,子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
\n
你强逼女儿嫁给大户,不过是贪图对方万贯家财,何曾在意过你女儿的幸福,问过她的意愿,一句为她好便能强迫她委屈一生吗?
\n
这是哪门子狗屁的门当户对!
\n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