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就意味着回去与原来的和好,或者保持离婚的状态。
那么,那些已经离婚又再婚的人应该怎么办呢?
唉,我们是一个轻理重情的民族,有些话于我们是非常刺耳难听,是我们所难以接受的。是故,我也只能在文章里放胆表述了。
据说昔日罗马帝国与帝国交战,许多上了战场的人都失踪了,其实是被俘了,他们留在国内的妻子不知,以为他们都阵亡了,于是便为了生计,便纷纷选择了再嫁,寡妇再嫁这是信仰允许的正当行为。
然而不久之后,战事平息,两国重归于好,许多俘虏被放回,尴尬的一幕便发生了,许多已经再嫁的人发现自己的丈夫还活着。这事应该如何处理呢?奥古斯丁(但愿没有记错人)便要求所有丈夫还活着的妇人都必须重新回到丈夫身边。
那离婚又再婚的人,若是愿意,就当离弃淫乱的罪,与现在的伴偶分开,回到原来的配偶身边,因为在主那里,你们的婚约始终存在,依然有效。如果你绝不愿回去,那么,就当保持独身。
离开第二个伴偶不叫离婚,因为你们的婚姻在他的眼里是并不存在的,所以离开是离开淫乱的罪恶,而不是离婚!
David
warrior
施比受更为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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