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被冠上‘菲茨罗伊’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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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诺曼公国的某些地方,这个姓氏本身就代表着他是一位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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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幸,洛依是幸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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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那位父亲虽然没给他任何名分和亲情,可还是把他养大成人,并给了还算良好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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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依从小生活在一个叫‘费罗镇’的地方,由奶妈带大,几乎没见过雷蒙德伯爵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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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雷蒙德伯爵本人,每年能见上一两次,每次见面能说上三五句话,就算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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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雷蒙德伯爵依旧让他衣食无忧,吃喝不愁,甚至在到了一定年龄后,给他寻了一位家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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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巴里,一位从大城市被请来的老师,精通历史、诗歌、纹章学和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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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依随他学习了足足六年,长成了十七岁的小伙,虽然在诗歌方面没什么造诣,但在历史,纹章学和礼仪上都有颇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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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也就在今年,那位雷蒙德伯爵不知为何赶到了费罗镇,又安排他到了奥克兰城,学习魔法相关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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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原身的洛依,其实并不情愿背井离乡,到这千里之外来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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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十七的少年,你也不能指望他有多大的主见,在雷蒙德伯爵的要求下,唯唯诺诺的就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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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到这里后的接待者,就是胡佛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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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实权贵族,兼千年家族的掌权者,雷蒙德家族的产业可不仅仅只是封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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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几乎在周边数个国家,各大城市都有生意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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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这奥克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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