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捆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姑娘,其他人则是围着不让衙役带小姑娘走,一个中年女子死死抱住那女孩,口中嚎哭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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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牧微微皱眉,这些人他都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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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被捆着的小姑娘是这大杂院东边房的女儿,这户人家男人叫马大力,是车马行的脚力,女人人称马婶,平日里替人浆洗衣物贴补家用,最喜欢嚼些家长里短,嘴毒但心善,原主母亲刚过世的时候,这一家人接济了原主不少,帮他挺过了那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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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对夫妻就一个女儿,名唤桂莲,日子虽然苦,却当宝贝一样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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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今日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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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群中站了片刻,张牧就从周围人七嘴八舌的议论中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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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是和之前那加征的除妖税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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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公人并不是捕快,而是衙门户房下的税吏,今日上门征收除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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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衙的说法,上等户收税五两,中等户收税二两,下等户收税五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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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有定,家资五百两以上为上等户,家资一百两以上为中等户,余者皆为下等户。按这个标准,住在这五仁巷的基本上都是下等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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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税吏里那个领头的似乎是看上了桂莲,动手动脚的,让马大力看见,就顶了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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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这税吏头头竟然说马大力家用的烛台是前朝宫廷珍品,还是御前专用的那种,价值千两,所以马大力家是上等户,要交5两银子的税。马大力交不上,就要将桂莲押走抵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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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糊涂啊,那领队的税头是户房宋主事的亲戚,这胳膊哪拧得过大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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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烛台就敢说价值千两,没有王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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