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九的人,都溺死在了半道上,深感天地无穷,自身太过渺小,沧海一粟,蚍蜉蝼蚁。
但既然他不是这个“九成九”里的人,就肯定要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
酒水要贪,婆娘要娶,剑还要练,妖也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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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当狗,但不能活狗身上去。
少女趴在栏杆上,一对硕大的胸脯挤压的有点变了形状,她呆呆的望着南方,忽然就有些懂了。
为何自己会喜欢他。
明明这个臭小子,一身的痞气,只认字不读书,但偏偏就这么让人……难以忘怀。
就像当年还在铁匠铺时候,那个赤膊上身的少年,前脚还在一下一下的敲打着剑胚,后脚就跑去了龙须河那边,拿着剑,嚷嚷着要砍人。
当年河畔那场问剑,直到如今,阮秀都记忆深刻。
少女当时,其实很羡慕他。
羡慕他可以年纪轻轻,就孤身一人离开家乡,远游千万里。
羡慕少年的那种年少轻狂,不识青天高,不知黄地厚,以为一剑在手,就能剑挑八方。
所以后来,少女也离开了家乡,跨过千山万水,追寻那个少年的脚步。
最开始,奶秀就只是想要见一见他而已,仅此而已。
只是不知怎的,当年倒悬山上,在与他重逢时候,少女就换了心思,直接表明了心意。
结果自然是好的,极好的,那个少年也很喜欢她。
可是现在,阮秀忽然又有点伤心。
这次太平山事变,你去了,那以后呢?
这要管,那要管,你什么都要管。
十四境你要斩开天地,十境你要问剑飞升境,将来又会如何?
你都有媳妇儿了啊,为什么还要如此意气行事。
天杀的宁远。
阮秀心想,要是能回到当年,自己一定不会再离开家乡。
就算非要走,也绝不会去剑气长城。
老娘都给你穿短裙了,你居然放着不管,跑去跟人问剑?
这不是有病?
难不成真要我把裙摆剪去半尺?
光着大腚在你面前搔首弄姿?
等老娘以后肚子都大了,我看你还会不会不管不顾,跑去跟人干架。
想到此处,少女恶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他妈的,煞笔宁远。”
只是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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