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过来,再到开枪打死自己身边的那人,他的表情就没有任何变化,虽然自己手中有枪,面前有人质,可他却感觉不到任何安全感,他有种感觉,他面前站的不像是个人类,更像是一只怪物,一只危险的怪物。
辛普森不是个蠢货,他能在留学生里混的风生水起,不光是因为他的身份,还因为他有着一双会看人的眼睛,在美丽国,他的阶层不够,跟那些人讲人情世故没有用,没想到来到华夏后,他这项技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他在很多时候,他看到一个人之后,就能很快的分析出这个人大概的性格特点,然后根据这个特点,他再继续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给别人留下一个不错的印象。
之后他再慢慢地将那人的习惯与爱好发掘出来,进一步的投其所好,就这样,他一个留学生,一个长相丑陋,在本国混不下去的东西,在华夏却混的风生水起。
当孟魂他们进入学校时,他根本也没放在心上,以前不是没有人进入学校,但是都被他一一化解,甚至干掉了那些拿枪进来的,他手里的枪就是这么来的,这些人,他同样觉得不过就是给他添一些乐趣罢了。
可是孟魂将他的如意算盘打了个稀烂,这个居然杀光了他放出来的丧尸,又将他逼到了绝境,看着这个人带着人手,不断地突破他的防线,他感觉自己的脖子上被人套上了一条绞索,还在逐渐的收紧,勒的他喘不过气来。
可是末日后所经历的一切,都让他没有放弃,他十分惜命,为了活下去,他什么事情都能做出来。
几个女人将他挡的严严实实,辛普森看着孟魂以及他身后的那些人,脸皮不断地抽搐着,他想笑一下,可是不管怎么努力,他都笑不出来,甚至他感觉有些尿急,腿也有点软了起来。
辛普森沉默着思索对策,孟魂却开口说道:“我不想知道你来自哪里,也不想知道你叫什么,但是今天我有一些账需要和你算一算,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选择一个死法,你想怎么死?”
听到孟魂的话,辛普森感觉心里一凉,身上瞬间被惊起了一身白毛汗,他一把抓起一个女人,拿着枪顶着女人的后脑勺喊道:“你要杀了我,我就把这些人都打死给我陪葬!你们华夏人不是都很善良吗?”
孟魂都被辛普森气笑了,冷冷的笑着说:“别说这些都死了也与我无关,就算这些人与我有关,那我也不可能放你离开,还有,你可以试试,你手中的小玩意快还是我的枪快。”
辛普森有些无力的说道:“给条活路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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