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也不管他是谁,全跟着叫:“哦哦哦哦——”
李心怡听到身边有人喊:“怎么不是旭哥呀?”“喔!这个帅!”
“爱看美人乐队,刘子涵,限!定!返场!”
“哦哦哦哦哦哦——”
因为敷衍到有些搞笑的名字,观众都以为这帅哥在信口胡诌,可台上已经摆好阵型的几个中年人同时扶额,背着贝斯的刘旭双手扶额。
二十年前,从首都回来的摇滚青年刘旭第一次接小学四年级的大侄子放学,顺手把他带到了排练的地方,当时摇滚乐队特受欢迎,他们到哪都有漂亮妹子围着,侄子就背着书包坐在音箱上,直勾勾地盯着女孩子看。
刘旭走过去揉他头:“想不想组乐队?”
侄子点点头:“想。”
刘旭:“喜欢唱歌?”
侄子:“喜欢。”
刘旭:“会乐器不?”
侄子:“钢琴过了八级。”
刘旭:“好!那你拉个乐队,我们加入,名字就叫‘爱看美人’怎么样?”
侄子傻傻点头,其余三人哈哈大笑。
现在想来,都是年少时的荒唐事。
刘恋数着前奏的秒,在舞台上走了个来回,c位站定,目中无人地唱起来——
“乘坐的末班列车 在缺损的轨道上行驶着/询问沉默的乘客 遗憾着为何 着急要彻底消失在夜色?”
“他说 我不记得我不记得了/我不记得我不记得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