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黄老师带着叶明轩来到一家录音室,老板和黄老师是多年的好友,两人叙着旧,相互打趣着。
黄老师也不甘示弱。“老曹啊,你这头发怎么越来越少了?我看要不了多久就和争子一样了啊。”
叶明轩安安静静的在旁边站着,也不插话,对于外人,不能像对黄老师何老师那么随意,等到黄老师介绍到他的时候,叶明轩才上前,恭恭敬敬的自我介绍。“曹老师您好,我是叶明轩,一个新人。”
“放心吧,听过这小子的歌,是块好苗子,肯定按最高的要求来。不会浪费他的歌喉和才华的,你还不放心我吗?”曹老板倒是丝毫不客气。“一会儿我亲自上手。”
“我叫你小叶,可以吧?”
“你先清唱一边,我听听。”
曹老板点了点头,“你也别这么客气,和黄老师一样喊我老曹,曹叔都可以。清唱一边,我听听音色。”
听完之后老曹沉吟一番,有些拿不定主意。“把另一首也唱一遍吧。”
老曹想了一会儿,“先录平凡的一天吧。伴奏什么的你有自己的想法没?”
“那我说说我的想法?这首歌旋律比较平淡整首歌基本上没有很大的起伏,主伴奏就用吉他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开头可以用口琴会让人感到舒适与安心。主体上就这样,先来一遍试试。”
各自拿好乐器,做好准备,老曹最小开始。
试过三次之后,效果仍然不理想,老曹陷入沉思。
老曹沉吟了一番,“吉他也换掉,主音吉他换成民谣吉他,伴奏吉他用古典吉他,就用最真的声音。把最好的收音话筒全部搬过来,不要拾音器,直接录。好了,再试一次,小轩,你用民谣吉他负责主音部分。”
一连录了十多遍,老曹才满意的拍了拍手,“辛苦大家了,伴奏的已经ok了,接下来就是录歌了,我先去修下音轨。小叶,你给大家订点夜宵送过来。大家陪你到深夜了,你也该表示表示。”
乐队的鼓手姓王,叫王钧,留了一头长发,染成红色,看起来就像不良少年一样,其实人很腼腆,“小轩,我也可以这么叫你吧?咱们乐队和一个小鲜肉起了些争执,他父亲是娱乐圈的大佬,人家发了话了,让我们在圈里混不下去。也就是曹老板人好,愿意收留我们。要不然咱们红狼只有解散了。”王钧是乐队里年纪最小的,一脸不忿的说着。
乐队队长,也就是小陈,名叫陈庭,打扮看起来挺正常,他是乐队里年龄最大的。比较沉稳,说道这事儿,也是一脸无奈,“那个小鲜肉在一个音乐节上献唱,我们伴奏,本来一切都好好的,他自己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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