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还不知道书城哪里有城隍庙吧,我跟你说……”巴拉巴拉,她这段时间可没闲着,天天往外头跑呢,像这些老大娘们聚集的场所啊,什么寺庙啊,那是踩过点的。
“哎哟喂,我看弟妹你也是个聪明人,咋就这么死脑筋呢,单位只给生一个,那你们把闺女送人,不就能生个儿子了?我们村有两个在外头上班的就这样,先把大闺女送回老家养着,或者送给那些没钱娶媳妇儿的人家做童养媳,先把儿子生下来再说。”
直接一个冷眼甩过去:“嫂子,咱们新社会讲究男女平等,你从旧社会过来不怪你,但总不能你淋过雨就要撕了这全天下所有女孩的伞吧?”
“你要觉得做童养媳是为孩子好,那咋不把你闺女送出去?”
是的,她委屈。因为她是发自内心觉得自己是为小两口好,不含任何私心的给他们出谋划策,别人会觊觎他们家财产,她可不会,她甚至跟着顾家一起防着别人觊觎呢,一般人她还不告诉这么好的办法呢,可最后咋变成她居心不良了?
越想越难过,仿佛又回到了在村里的时光,老姚没死之前,也是这么嫌弃她。
要不是儿女拦着,用近乎哀求的眼光恳求她,她真的想一屁股坐地上来个与地面的三百六十度亲密接触!
别人是裹小脚,她是裹小脑!
现在?
不过这都是后话,且说下午,清音来到诊室没多久,罗香秀和一个中年男人就依约来到诊室门口。
男人是个典型的地中海,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西装,胳肢窝底下还夹着每一个“老板”的标配——人造革皮包。
清音接过他递来的纸片片,别说,还挺洋气,居然有私人订制的名片!他现在居然是一个什么程文日化厂的经理,不过罗香秀的穿着也不差,虽说是单亲家庭,但经济上应该不太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