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了,当初刘昆平是专门和他说过这个事情的,但因为刘昆平没有进一步表示出诚意,所以赵处有意无意的,把这个事情给忘了……
所以,在刘昆平认为赵处已经打了招呼,而赵处实际忘了打招呼的情况下,膨胀的刘昆平向龚瑞红好一顿吹嘘,因而导致龚瑞红在多次面对令人生厌的,强行拉业务的某些人时,再没了顾忌,一次又一次的做出了极不耐烦和不友好的意思表示……
这次接到刘昆平电话的赵处,感到有一点点罕见的愧疚,但随后就意识到,这件事的发生,或许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便故作为难的答应了刘昆平见面的请求。
原本赵处长是想着先了解一下情况,然后视情况而定,逐步加一些曲折和难度,最后视刘昆平的表现而定,但让他没想到这是,这件事对方的背后,是一个颇有实力和份量的人来操纵,于是赵处长就给这件事下了个“小麻烦”的定义,以此来看看刘昆平的表现……
刘昆平清楚的知道,有些人嘴里的小麻烦,或许是很多人跑断腿磨破嘴也完不成的意难平。不知大家有无这样的经历和见闻,明明就是掏出章来一盖,或许是某位领导的大笔一挥,甚至是点个头,就这么简单而又轻松的事,大部分人,穷尽手段,也无法实现,而能够实现的人,或许,只需要拨一个不到一分钟的电话。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赵处长还是隔一段时间打个电话过问,而刘昆平也在找各种的突破口,最后,在近乎于闲聊的状态下,两个聊到了保安公司的成立时,刘昆平表示,“实在不行,在赵处的帮助下,他要成立一个保安公司……”
在两人的讨论中,这个保卫公司,由刘昆平自己去找一个有能力有实力的人担任法人,并获百分之十五的股权,由刘昆平做实控人,控百分之四十五的股权,其余的,就麻烦赵处受累,建议和指导一下剩余股权的去向。
除了刘昆平与赵处长这两个当事人,谁也不知道那具体的股权分配是怎么样的,哪怕是到了最后,刘昆平将成立的那个“公明保安公司”转卖,刘昆平也没透出一点信息出来。或许是一分钱没给,也或许是输送了一定比例,但这样的事,永远的成为了不为人知的秘密……
在今天,在传唤龚瑞红一事中,最忙的,就是这件事的具体实施人——区分局治安大队的大队长贾鹏飞。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自从某位领导下了指令后,贾鹏飞精准的将龚瑞红传唤,并给了龚瑞红打电话的机会,然后,并未将龚瑞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