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是我没有安排好。”
我问:“你有跟我爸爸沟通过?”
“他的意思不能代表你的,”他懊恼地说:“我知道的。”
看来是跟我爸爸沟通过,我连忙解释:“我没有生气,只是……我……”
我说不出口。
我失眠了一整夜,一直在想这件事。我明白它有多重要,越是明白,就越是心乱如麻。
第二天一早,我叫来周助理,问:“法院关于我离婚的判决书下来了吗?”
周助理点头:“在我这里。”
“等下拿给我。”
他点头,说:“好的。”
然后他继续等着我说话,我则看着他,不是没有话要说,只是一时半会儿说不出来。
稍久,周助理犹犹豫豫地开了口:“小姐,其实……繁小姐还没有安排。”
“什么意思?”我是真的没听懂。
“繁星小姐。”周助理说:“之前繁老先生把她送了过来,再之后您就……就临时有事。老先生说这件事是您一手安排,就等您来决定。她情况特殊,我不知如何安排,只能暂时软禁她。只是现在都半年了,您一直没有主动问,我担心……您是不是忘了。”
原来是星星。
我真的忘了:“怎么没早点告诉我?”
“三个月前我还请示了老先生,他说就先软禁着她,等您主动提再说。”
这半年以来,我确实拒绝了所有与繁音有关的事,显然我爸爸也明白我最近需要这样冷静。
我问:“她情绪怎么样?”
“很平静。”
“她知道繁音的事了么?”
“知道。”他说:“我给她看了判决书。”
“她没说什么?”
他摇头。
我说:“去把判决书拿给我,也让星星过来。”
一小时后,周助理就带着判决书来了,说星星住的较远,正在路上。
我翻开判决书,上面的内容大概就与我知道的差不多,繁音被判进了精神病院,但理由是精神分裂而不是人格分裂,这显然是医生的看法决定的。不过我们的婚姻并没有被判无效,这是因为没有证明他在婚前就已经有了精神病。但我们已经离了婚,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全部归我,他没有探视权。
我问:“他现在治疗得怎么样了?”
“院方说很有进展。”
我问:“按精神分类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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