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短剑显然也是这只生物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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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蒙心里顿时奇怪极了,很明显,这是一只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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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又念做哥布林,一种肮脏的小偷。罗蒙毕竟曾跟随某德鲁伊学习,并且有着作为穿越者的记忆,眼界不算狭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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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荒原和森林里,有着好几个地精洞穴,地精这种生命繁殖起来相当的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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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什么时候起,地精也变得这么勇敢了。”罗蒙觉得自己额头在滴汗:“莫非这只,是地精中的勇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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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秒,猪群轰然四散,而被刺中而暴起的头猪,不管身上插着的一柄短剑,向着地精奋力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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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没有什么罗蒙期待中的精彩攻防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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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勇士”拼命着逃着,而后面野猪拼死的追着,不知不觉,就远去了,跑出百许米,这只地精终于跑不动,在直接嗷嗷痛叫着被撞翻在地,接着被一路踩了过去,顿时鲜血飞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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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蒙顿时大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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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起,地精变成不自量力与脑残的代名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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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勇士,一时还没有死,在地上嗷嗷怪叫着滚来滚去,而大野猪亮着獠牙对付着它。要是罗蒙听得懂地精的语言,也许明白这嗷嗷怪叫究竟是什么意思,但现在罗蒙完全没有兴趣理睬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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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赐良机!罗蒙这样觉得,然后舔着嘴唇,拿出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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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不过成年野猪也倒罢了,但要在大野猪跑远时,还敌不过小猪,那他就只能无语的泪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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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都自动向相对安全的地点跑,这是动物的本能,罗蒙追准一个方向,急跑了一会,就立刻要赶上一头。逃跑的小猪虽然看起来四条腿跑得飞快,但其实腿太短,高频率的摆动也难以弥补速度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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